想要正确辨别产品颜色以及偏色的程度,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照明光源条件,一般是以日光作为标准。不过在夜间或者车间工作时处于没有日光的环境下,就需要人造光源来代替。本文就给大家带来校正颜色用照明光源的要求。
校正颜色时用的光线照明要求:
在颜色检测领域,评定颜色就需要一个比较合适的光线照明,通常在日光照明条件下观察。使用日光照明时,只能利用日光的反射光。阳光直接照射是不行的,直射阳光的光线强烈,亮度很大,不适合确定照片密度。像白天一般室内的光线亮度都可以作为鉴别照片的颜色用。可以在较为明亮的房间里进行观察,正因为在房间里,利用日光的反射光。在房间内观察产品颜色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房间里四周墙壁的颜色应该是白色或淡灰色的。任何有颜色的墙壁都会使焰色反应到产品上,使你产生错觉。既然辨别照明偏色以作为标准,那么在晚上怎么检测呢?这就应该要求晚上使用的光线照明符合或接近日光的标准,使它的色温近似于日光,在一般情况下,符合标准光源色温和显色性要求就可以了。例如D65,人工模拟日光,其色温为6500K,显色性要求Ra>90。
颜色样品的照明与观察条件:
现代印刷行业的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化与标准化日益得到重视。数字化的颜色信息正在印刷生产的各个工艺环节传递,尤其在对颜色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颜色的照明和观察条件的标准化则更应得到重视。在实际生产中,我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采用CY/T3-1999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ISO3664:2000《观察彩色透射片和复制品的照明条件》标准,应作为印刷复制行业颜色技术测量和颜色评价的主要标准。
1、照明条件
对于观察反射颜色样品(反射原稿和复制品)应采用CIE标准照明体D65,其参数指标在CIE1931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x=0.3127,y=0.3291;在CIE1960UCS色品图上的色品坐标为u=0.1978,v=0.3122,所用人工光源为标准照明体D65的模拟体,光源与标准照明体的色品偏差值ΔC应小于0.008,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应大于等于90,特殊显色指数Ri(检验色样9~15)应大于等于80(色品偏差值ΔC和光源显色指数的计算方法可参见CY/T3-1999和GB/T5702)。并用于观察反射颜色样品的光源应在观察面上产生均匀的漫射光照明,照度范围在500~1500lx,并视被观察样品的明度而定。另外,观察面的照明应尽可能均匀,不能有照度突变,照度的均匀度应大于80%。
2、观察条件
观察反射颜色样品时,光源应从与颜色样品表面垂直方向入射,观察方向应从与样品表面发现方向成45°夹角处观察颜色样品的漫反射光,即对应于0/45照明观察条件。在保证观察面照度均匀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光源从与颜色样品表面法线成45°方向入射,观察方向从样品表面垂直方向观察颜色样品的漫反射光,即对应于45/0的照明观察条件。此外,观察反射颜色样品时的背景应是无光泽的孟塞尔颜色N5/~N6/,彩度值一般小于0.3,对于配色等要求较高的场合,彩度值应小于0.2。当观察诸如镭射卡纸等表面光泽度较大的样品时,不能直接观看镜面反射光,可通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观察角度,找出更佳的观察角度。